組織架構與運作
公司組織圖
公司組織架構以清楚的職責分工與有效管理為原則,支撐營運決策與長期發展。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本公司設置獨立之內部稽核機制,隸屬董事會運作,確保組織權責分明並維持管理透明度。 透過持續檢視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支撐營運決策品質並強化公司長期穩健發展。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專職於內部稽核工作,內部稽核主管除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外,並列席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符合主管機關規定資格條件之稽核人員及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董事會同意;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每年執行 2 次)、薪酬由稽核主管依據內部人事管理規定簽報至董事長。
內部稽核運作
稽核目的
為促使公司健全經營並建立良好之內部控制制度,本公司配合主管機管實施公司治理之要求,於內部稽核有效執行範圍內,目的係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即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稽核範圍
包括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檢查,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與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釐訂稽核項目、時間、程序及方法。
稽核對象
包括本公司各單位及各子公司。
稽核職責
稽核人員依據四大構面(法令要求嚴謹的項目、查核頻率、風險評估的結果及受董事及經營階層關心程度)評估結果擬定年度稽核計畫,提報董事會決議。
稽核人員根據董事會決議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包括每年應稽核之項目,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稽核人員對於查核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應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應於稽核報告呈核後加以追蹤,定期做成追蹤報告,以確定相關單位業以即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
覆核各部門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報告、子公司所呈報之稽核報告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稽核人員應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執行其職務。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管理階層履行其責任。
與獨立董事溝通之情形
每月稽核報告呈核,向董事說明查核內容。
稽核主管定期每季於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提報當季內部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等相關容等。
2024 年於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之日期:
經營團隊
本公司經營團隊由具備豐富產業經驗與專業背景之管理成員組成,依職能分工共同推動公司整體營運。 透過穩健的管理架構與清楚的權責分工,確保策略執行效率,支撐公司長期發展與治理目標。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14年3月31日
董事會成員
本公司董事會由具備多元專業背景之成員組成,負責指導公司整體策略並監督管理階層運作。 透過健全的治理架構與獨立監督機制,確保董事會依循法令與章程行使職權,維護公司與股東之長期利益。
董事會職權
本公司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 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董事會個別成員專業背景介紹
代表人:簡滄圳
潤泰建設國際(BVI)、Ruentex Construction、潤福、潤保董事
代表人:尹崇堯
南山人壽保險董事長
代表人:徐盛育
潤泰創新、潤泰精密材料、潤泰旭展董事及潤成投資董事
代表人:黃明端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公司總經理
高鑫零售有限公司董事、首席執行官
大陸濟南人民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財務協理
丰上工業(股)公司財務經理
鴻緯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柯順雄
建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張國鎮
國立台灣大學工學院地震研究中心、國家實驗研究院地震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國家實驗研究院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橋樑研究召集人、副主任
中華民國地震工程學會、中華民國結構工程學會理事長
俄羅斯國際工程院台灣分會理事長、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會
潤泰創新、潤泰精密材料獨立董事
謝尚賢
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電腦輔助工程組教授兼主任
工程資訊模擬與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國立台灣大學國際事務處副國際長
國際土木與建築工程計算學會理事、理事長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統籌推動董事會及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協助董事會依法行使職權並強化治理運作。 透過完善的支援機制與專業管理,確保資訊透明、法令遵循,並持續提升董事會整體職能。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由會計部門及股務單位等相關部門兼責公司治理相關事 務,並經 2019 年 6 月 19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會計主管林 金賜副總經理兼任公司治理主管,林金賜副總具備上市公司財 務、會計管理工作經驗達七年以上,公司治理主管及相關兼責 單位相關事務,包括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及獨 立董事執行業務所需相關資料、協助董事及獨立董事遵循法令、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 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並協助董事會強化職能。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如下:
功能性委員會
本公司依公司治理需求設置多項功能性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就監督、薪酬及永續發展等重要議題進行專業審議。 透過明確分工與獨立運作機制,強化治理效能、提升決策品質,並支撐公司長期穩健發展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潤泰創新於 2016 年 6 月設置審計委員會,由本公司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就公司法、證劵交易法及其他法律對於監察人之規定,於審計委員會準用之。本公司監察人亦於審計委員會設置後即卸任,目前審計委員會委員成員本公司全體獨立董事(柯順雄、張國鎮及趙義隆)擔任。2025 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9 次,平均出席率達 100%, 2025 年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請參閱公司網站_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永續發展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
潤泰創新於 2024 年 12 月 31 日經董事會決議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並訂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本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 為實踐本公司永續發展目標,並強化永續治理,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之業務及相關工作之執行,並提報董事會;目前委員會成員由本公司獨立董事(柯順雄、張國鎮及謝尚賢)組成,2025 年永續發展委員會開會 3 次,平均出席率達 100%,2025 年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情形請參閱公司網站_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潤泰創新於 2011 年 12 月經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目前委員會成員由本公司全體獨立董事(柯順雄、張國鎮及謝尚賢)組成。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一、定期檢討本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三、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2025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說明如下:
(1) 2025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2 次,出席率為 100%。
(2) 2025 年薪資報酬委員會議,運作情形如下:
2025/1/21
並經第 17 屆第 15 次董事會通過。
2025/8/13
並經第 17 屆第 21 次董事會通過

